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通外主干道工程建设项目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通外主干道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新疆
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通外主干道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红山产业园)通外主干道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由 师发改〔 2023]286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 和生态保护 中心 ,建设资金:投资 1455 万元,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第十三师红山产业园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次拟实施道路为主干路横四路部分路段,线路1条,拟建线路东西走向,路线西起纵一路,经纵二路,终点为出纵路交叉口处,全长590m。依据规划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为40m,规划机动车道宽度24m,布设中央分隔带分隔带宽6m,对称布设人行道3.0m2=6m;绿化带2.0m2=4m,本道路等级为市政道路主干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40Km/h。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 E66041004001 | 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红山产业园)通外主干道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 拟实施道路为主干路横四路部分路段,线路 1条,拟建线路东西走向,路线西起纵一路,经纵二路,终点为出纵路交叉口处,全长590m。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 施工单位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条件 : 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 20 2 2 年度、 202 3 年度、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 202 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 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企业财务报告不作要求)
4、申请人业绩要求:近 三 年(自 202 2 年 9月1日 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 1 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或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
5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6、信誉要求:
6.1企业在3年内(自2022年 9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6.2企业在3年内(自2022年 9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6.3在3年内(自2022年 9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6.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7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2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ml)。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 制的形式, 邀请 通过资格预审的 所有 申请人 参加投标 。
五、投标须知
注 :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8月 26 日 00:00:00至2025年8月 30 日 23:59:59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5 日 1 6 :30: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 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 370 号 )。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 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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