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客运段段级培训基地二期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湖南
-长沙市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沙客运段段级培训基地二期建设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客运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各潜在磋商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地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 745 号长沙大院内,土建包含培训楼一、二层教室改造、内外墙更新、门窗更新等;给排水包含卫生间给排水系统更新;电力包含电力增容、强、弱电系统更新、智慧门禁和监控系统预留线路等。
2.2 采购范围:长沙客运段段级培训基地二期建设施工图、预算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 :60 天。
2.4 其他说明
2.4.1 项目资金:根据集团公司计审概( 2025 ) 558 号预算批准计划执行,施工图算已由广铁集团概预算所进行审查,批准预算 203.04367 万元,不含税 186.2786 万元,税率 9% ;按审查后的图算进行施工,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203.04367 万元(含增值税 9%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为 5.364653 万元。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税价合计金额相应调整)。
2.4.2 施工重难点 :1 、电力增容:需与电力管理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协商确定施工方案; 2 、与培训设备供应商协商施工方案,确保设备安装与工程施工衔接准确、有序。
2.4.3 质量要求: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施工说明和相关要求施工,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4.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前需与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一切工程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磋商响应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磋商响应成交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如施工中有动火需要,需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4.6 本项目由磋商响应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磋商响应成交人索赔中标价 20% 的违约金。
2.4.7 磋商响应人应保证所聘用的施工人员应当无传染病、吸毒、超龄、犯罪记录等不适合从事现场工作的情形,人员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经过审核并按规定在铁路公安机关备案。
3 、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磋商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要求如下:
( 1 )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 )财务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税局同意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 3 )业绩要求:有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至少 2 项。须提供近 3 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有效页面及竣工验收报告。
( 4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省级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无在建查询截图),与磋商响应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提供近 12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为磋商响应人,参保人为项目经理,且缴费状态正常)。
3.2 信誉要求:磋商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磋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 3 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5 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3.3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响应承诺(格式自拟)。
4 .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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