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果品市场3号交易大棚建设项目--外网工程
新疆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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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果品市场3号交易大棚建设项目--外网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鼎果品市场3号交易大棚建设项目--外网工程已由新疆九鼎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2504-661201-04-01-65081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九鼎农产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九鼎果品市场3号交易大棚建设项目——外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九鼎果品市场3号交易大棚建设项目外网工程建设
2.1.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总承包计划工期:_20_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6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7项目其他人员要求:须提供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造价师1名,所提供的管理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本项目所有申请人委派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登记在册的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信誉要求:(1)近三年进入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ml)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31 23:59附件下载
九鼎果品市场3号交易大棚建设项目--外网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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