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
黑龙江
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FJSG1107G2508
1.招标条件
本 招标 项目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已由关于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爱区发改投资【 2025】35号 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镇瑷珲村冷冻库房项目。
2.2 建设地点: 瑷珲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规划十一路北侧、规划三街东侧 。
2.3建设规模 : 建设两层冷冻库房一幢,建筑面积 1399.36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 全部 工作内容 。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09 月 2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11 月 23 日,总工期: 60 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2. 6 质量 标准 :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 。
2.8 最高投标限价 : 5702100.25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五险“单位缴费记录查询”网上截图,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要求 执行 。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下同 )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3.6.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布的结果为准。
3.7.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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