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发展策略研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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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发展策略研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JSWBL-2025-CS08126 2、项目名称: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发展策略研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万元。 5、最高限价:49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发展策略研究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发展策略研究》最终成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发展策略研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发展策略研究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4 17:00附件下载
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发展策略研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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