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标提升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SCG2025C 033
项目名称: 歙县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标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0 万元
最高限价: 160 万元
采购需求: 歙县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标提升服务采购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 本项目为信息化系统提升项目,对专业性要求较高,而大型服务单位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技术人员实力,能为该项目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确保本项目能充分竞争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
(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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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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