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早晚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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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早晚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早晚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09 月 2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202508290013001项目名称: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早晚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90000.00 元最高限价: $1 0 0 %$ 采购需求:米、面、油、肉类、蛋、冷冻产品、瓜果蔬菜、调料等副食品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在另行签订 1 年的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9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售价:300元/套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09 月 2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 51-8号(山水鑫苑 4号楼 8 号门市房 2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报名成功截图。
注: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朝阳县木头城子实验中学地址: 朝阳县木头城子镇木头城子村联系方式:杨发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 4 段 146-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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