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节点交流活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
一、项目编号: ZPDL(2025)064
二、项目名称: 泽普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节点交流活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1 | 需解锁 |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开发区B区4号1幢1层1112室 | 报价:491000(元) | 87.33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泽普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节点交流活动)项目 | 泽普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节点交流活动)项目 | 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上海新一轮援疆15周年等重大节点,拟实施“三交”项目,加强闵泽两地人员往来、文化交流、媒体交往、专业技能提升等。 | 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上海新一轮援疆15周年等重大节点,拟实施“三交”项目,加强闵泽两地人员往来、文化交流、媒体交往、专业技能提升等。 | 2025年8月-2025年11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栋,寇小军,沈澳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按照成交金额为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委价格[2015]299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36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泽普县委宣传部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法桐大街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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