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清河八棵树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
开原市清河八棵树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原市清河八棵树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铁岭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铁岭市水利局关于开原市清河八棵树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铁市水审[2024]1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70%:30% ,项目法人为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护岸工程共9段、总长度7835 米,其中新建护岸2段、总长度 1658 米,拆除重建护岸7段、总长度6177 米。2.拆除废弃涵闸1座 。
2.2建设地点: 开原市八棵树镇 。
2.3招标范围: 1.护岸工程共9段、总长度7835 米,其中新建护岸2段、总长度 1658 米,拆除重建护岸7段、总长度6177 米。2.拆除废弃涵闸1座 。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计划工期: 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7月10日(共计273日历天) 。
2.7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13.5万元 ;二标段1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实施本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对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的,可以不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指2022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项目水利工程 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 )财务审计报告 。
3.5信誉要求: 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且公开期限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 / 。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