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长岭3000吨/年重整剂连续还原生产装置建设项目氢气分析仪采购计划2025.06.30在线氢气分析仪0-5vol%±1%FS隔爆型保护箱+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招标公告
湖南
-岳阳市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长岭3000吨/年重整剂连续还原生产装置建设项目氢气分析仪采购计划2025.06.30在线氢气分析仪\0-5vol% ±1%FS 隔爆型 保护箱+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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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长岭3000吨/年重整剂连续还原生产装置建设项目氢气分析仪采购计划2025.06.30在线氢气分析仪\0-5vol% ±1%FS 隔爆型 保护箱+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招标编号:NWZ250825-3809-09212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氢气分析仪\0-5vol% ±1%FS 隔爆型 保护箱+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长岭3000吨/年重整剂连续还原生产装置建设项目氢气分析仪采购计划2025.06.30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在线氢气分析仪\0-5vol% ±1%FS 隔爆型 保护箱+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卖方提供的防爆电气电子产品必须有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 对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取得防爆电气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产品,计量仪表应取得国家授权机 构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 围覆盖投标产品。 (4)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产品为进口品牌的,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一级(指制造商直接授权)长期(一年及以上)代理授权书,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合同交货期。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卖方需提供不少于3台应用于国内连续重整催化剂生产装置上的业绩,并附上采购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满足本技术询价书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本技术询价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 价无效。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 3 项时,将导致报 价无效。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 5 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重要条款累计超过 5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7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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