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朝阳路智慧城市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
一 、招标条件
夏津县朝阳路智慧城市停车场项目已由 夏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为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 DZSXJGC-202500325 001
2. 建设地点: 德州市夏津县 辖区内
3.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对夏津县朝阳路北侧及新市街新建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81.981 亩;建设停车位300个,配备智慧管理系统,并完善相关附属工程。
4.计划工期: 12个月 (以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要求为准) 。
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竣工 验收及移交、保修等内容 。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EPC总承包,施工费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不低于3%,设计费不超过130000元(与施工费建安工程造价同比例下浮)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投标人具有 市政工程资质贰 级及以上资质 或公路工程资质贰级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 3 投标人具有市政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可满足设计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在本公司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 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3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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