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八完全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5-17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八完全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设施设备等
2、质保期:1年
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4、供货地点:南阳市第十八完全学校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宛城政采公开-2025-17-1 | 设施设备等 | 需解锁 | 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校场路滨河家园小区三单元三楼西户 | 3,673,98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9.57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设施设备等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连军、宋佳超、潘文燕、韩飞、洪涛(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49,087.76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第十八完全学校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S103省道鲁平庄桥南侧
联系人:王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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