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 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核准号:2025-2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 2 项目建设地点: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塔黄旗北沟河、石人沟河。 3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在潮河主要支流塔黄旗北沟河进入潮河干流的入河口和石人沟河进入潮河干流的入河口,利用河道滩地,采用表流湿地形式在两个支流河口构建河道型人工湿地。总长度8.0km,建设湿地缓冲带74000平方米、石笼护脚及碎石床22307立方米、表流湿地48500平方米,建设生态蓄水堰21座。 4 计划工期:31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7月31日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 :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4信誉要求 :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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