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采购防盲筛查手术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ZHST[CS]20250002
项目名称:采购防盲筛查手术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6,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采购防盲筛查手术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6,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手持眼压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8,800.00 |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手持曲率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 |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卡士灭菌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 | - |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心电监护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防盲筛查手术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含信息表,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 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如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要求,并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产品评价报告》; 5、如所报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 13: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