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81-RBGC-C2025-0031
项目名称: 启东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质保期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
| 1 |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一套 | 三年 | 是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禁止投标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货物(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医疗设备,根据产品注册类别,供应商为经营单位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2)供应商需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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