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净化区域洁净度检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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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净化区域洁净度检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SZT2025-SN-QT-FW-0850(二次))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净化区域洁净度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9025万元,招标人为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净化区域洁净度检测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净化区域洁净度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净化区域洁净度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2025年1月1日至今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2025年6月1日至今的在职社保缴纳记录);
8、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医院净化区域洁净度检测项目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0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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