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浴池、招待所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内蒙古
-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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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2025 年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浴池、招待所维修改造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2025 年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浴池、招待所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2、采购编号:XAYQ-2025ZB-0217
3、建设规模:该维修改造项目,包含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及其变更(甲供材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个日历日内完成。
5、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院内。
6、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 名。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8、最高限价:715708.00 元(含税、含 10 万元暂列金),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需充分了解本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因未了解现场情况导致报价估算错误或安装施工时的一切风险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质量标准:达到采购文件、国家施工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安全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函证明文件);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应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5、业绩要求: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过1项建筑工程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6、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注册有效期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 09:30附件下载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浴池、招待所维修改造工程(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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