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
四川
采购公告
采购人拟对 2025 年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 项目采用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项目,适用《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
1.1. 采购项目编号 :LSWCJT-2025-002
1.2.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 年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1.3. 磋商项目简介
项目采购预算:13.6万元。
本项目为 2025 年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 五 章。
1.4. 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乐山市文化传媒集团公司官及乐山市阳光平台发布。
1.5.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5年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1.6.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非电子化采购。
1.7.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2025年9月11日(不低于 5 个工作日) 每天09: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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