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黑龙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303G250903002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已 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 局 以 绥发改投资 〔 2024〕53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本项目进行 施工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
2.2 主要 建设内容 : 建设 1座物资库房及相应附属设施,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供物资库使用。项目占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为2462.2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88.25m2,地下建筑面积:373.99m2) ;
2.3 招标控制价: 1300万 元(最终版控制价开标前十五日发布) ;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北外环路北 ;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 6 年 12 月 31 日;共 458 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 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提供近 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 5 年 08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如有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
3. 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以截图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截图为准。)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并提供相应承诺书;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1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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