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第一水厂水质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内蒙古
赤峰市第一水厂水质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1504012025090202001001
1.招标条件
赤峰市第一 水厂水质升级改造工程,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发改审批字〔 2025]41号文件建设,招 标人为赤峰市宏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市本级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赤峰市第一水厂水质升级改造工程
2.2标段名称: 赤峰市第一水厂水质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2. 3建设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松洲路西侧赤峰市第一水厂内;
2.4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吸水井、提升泵房、配电间、换热站、综合净水车间各 1座;配套建设厂区内给水、排水、热力、电力管线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 图纸中涉及的离子交换器和硝酸盐选择性阴离子交换树脂、 aB测量仪、全自动多功能样品制备进样平台、离子色谱仪、自动化在线富集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实验室管理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
2.5本标段投资额: 2176.79万元
2.6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2.7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约定(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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