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机关大楼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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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机关大楼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BHTXZB2025-023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机关大楼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990000.00 元/三年(含税),330000.00 元/年(含税)。
5.服务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机关大楼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食材购买、餐厅早点、午餐伙食供应;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各种小型会务接待、培训就餐,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6.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设置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终止合同,可按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为营业执照许可开展的项目。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以来)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人员要求:派驻本项目的主厨师须具有国家职业厨师资格证和行业相关证件(如:健康证等),其他所有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3.4 信用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供应商社会信誉良好,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6供应商必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提供承诺书;
3.7供应商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整体服务平稳交接;3.8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3.9参加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0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1附件下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机关大楼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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