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和平大道斜拉桥项目塔式起重机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湖北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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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编号:HPDD-JX-2025-01
为满足施工需求,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和平大道斜拉桥项目部(采购人)决定通过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竞谈”)方式租赁下列设备,特邀请有关单位(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租赁内容
塔式起重机设备,规格:1600t.m以上,数量:2台;租赁时间: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租赁方式:按月租赁;租赁数量13个月(实际租赁时间10个月,报停3个月)。主要用于和平大道4#、5#主塔施工及挂索。安拆吊机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
2.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
集团招募类设备:集团公司2024-2025年塔式起重机设备租赁集中招募入围供应商。
3.谈判文件获取
3.1谈判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竞谈的设备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2日,在中铁商务上响应以获取谈判文件。本次竞谈不出售谈判文件。
3.2竞谈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6:00。
3.4竞谈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6:00。
3.5澄清提问:如有,须在2025年9月12日下午16:00前提交。
3.6澄清补遗:对2025年9月12日下午16:00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7:00前在中铁商务--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供应商,并视为潜在供应商已知悉澄清内容。
3.7澄清补遗确认:潜在供应商须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7:00前在中铁商务--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6:00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铁商务网。
4.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谈判保证金:无
4.4谈判服务费:无
5.竞谈时间和地点
5.1竞谈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6:00时。
5.2竞谈地点:中铁商务网。
6.评审
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采购人的租赁需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询价结果偏离市场行情或超过上级单位指导价(限价),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竞谈结果。
采购人确定拟成交供应商后,拟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不良供方,三年内不得与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相关设备的投标、竞谈、询价等采购活动, 同时采购人有权依法向供应商追索所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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