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无人机推广应用项目(2025年)招标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3-02416-WHZB-0093
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无人机推广应用项目(2025年)
预算金额(万元):600
最高限价(万元):600
采购需求:1利用无人机技术优势,结合呈贡区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痛点难点及工作要求,建立一套多部门共享的无人机服务体系,为呈贡区提供无人机飞行服务、图片拍摄及存储服务、飞行数据分析及结果输出服务、培训服务等,通过无人机推广应用项目赋能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逐步在呈贡区落地并拓展无人机生产制造销售、无人机培训、无人机+物流、无人机+旅游、无人机+测绘等业态。3服务无人机设备配备:服务过程中所应提供的主要机型及设备为多旋翼无人机、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消防无人机、无人机机库及无人机反制系统。4中标人自行协调处理执行飞行任务时所需办理相关飞行空域(包括但不限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军队管控区域等)的审批手续。5其他服务:系统建设、运行所需的互联网传输服务、IDC存储服务、计算服务、接口开发配合服务,以及培训服务、应急突发事件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于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试运行能力验收,服务期限为通过试运行能力验收之日起至满一年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昆明市呈贡区无人机推广应用项目(2025年):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CAAC《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3.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公司(或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并由上级公司(或总公司)承诺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承诺书),同一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上级公司(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再以其他投标人身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