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
太和县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太和县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太和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太和县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发改投资〔 2025〕84号)
1.4 招标人: 太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5 资金来源:中标特许经营者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太和县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TH2025QT009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TH2025QT0093
2.5 项目 地点: 太和 县
2.6 合作模式: TOT( 转让 -运营-移交 )
2.7 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资本结构为项目资本金占比约为总投资的 20%,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融资资金比例约为项目投资的80%。项目资本金由特许经营者以其自有资金出资,不得存在以“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项目资本金的投入应满足项目融资要求;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资金由特许经营者负责筹集。
2.8 特许经营权转让底价 : 57270 万元
2. 9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采用 TOT模式的运作方式 ,特许经营期设定为 不超过 4 0年,自《太和县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称“《特许经营协议》”)签订生效日起算 。
2. 10 招标范围: 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主要是太和县城区内太和供水集团厂区的供水范围以及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具体为太和县城区西至乐昌路、东至高铁站、南至太任路、北至幸福路的范围。特许经营者在项目运营期间通过自来水费、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期初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本项目属于使用者付费的项目,即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地方政府不会为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资支持或运营补贴。
2. 11 项目类别:特许经营项目(不涉及新建、改扩建的存量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 信誉良好。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 2 家;
(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30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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