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光久桦府西侧世纪大道新增声屏障工程(重发)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宁波市
项目概况
龙光久桦府西侧世纪大道新增声屏障工程(重发)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3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高正代咨[2025]第1085号-1
项目名称: 龙光久桦府西侧世纪大道新增声屏障工程(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709045
最高限价(元): 709045
采购需求: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9045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龙光久桦府西侧世纪大道。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新增声屏障K12+740~K12+960(南侧防抛网北端-现状北侧声屏障),总长约220m(根据现场实际为准),声屏障形式与现状一致,采用5m直弧式(防撞桥高1.1m,声屏障屏体高度4m,有效高度5.1m)。
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和图纸。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建筑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方可投标本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 在线获取
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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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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