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船舶尾气排放监测设施---招标公告
上海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上海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船舶尾气排放监测设施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由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标,其船舶尾气排放监测设施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工程船舶尾气排放监测设施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将依托 10 条国家高等级航道和 7 条重要航道(黄浦江、赵家沟、大芦线、油墩港、苏申外港线、苏申内港线、长湖申线、杭申线、杭平申线、罗蕴河、金汇港、龙泉港、川杨河、大浦线、紫石泾、张泾河、苏州河)进行场外感知设施和外场通信设备建设,并配套建设 2 座航道感知数据汇聚站点。
2 .2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所需的船舶尾气排放监测设施 ,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2.3 供货日期:
自 2025年 9月20 日起至 2025年12月30日(暂定)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 )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应获得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4 )信用要求: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投标人准入资格
4.1线上招标
( 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分包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分包商)、上级供应商(分包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 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分包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 3)未注册采购平台单位需进行注册,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报名参与。
4.2线下招标
( 1)已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分包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 2)未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分包商),存在合作意向的,经招标人审核后可报名参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7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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