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能源领域机器人实验室建设服务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华能吉林分公司能源领域机器人实验室建设服务科技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9-3-248 )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能源领域机器人实验室建设服务科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将利用 AI 算法对各种典型工况下能源领域生产现场各类设备的历史健康状态、历史故障、历史运维记录等多源数据进行整合,得到一套完善化且覆盖全域运维场景的能源领域机器人实验室建设方案,确保该实验室关于人形机器人在能源领域生产现场中后续功能的研发。
本工程将深入研究 AI 数据大模型在能源领域机器人实验室建设中的作用,根据 AI 系统采集到的系统数据合理运算分析,实现对实验室中各类机器人运维功能研发的算法平台的搭建。由于传统机器人在能源领域生产现场的巡检、运维等受环境、地形等因素影响较为严重,在面临复杂环境和工况时,难以准确、快速修复设备故障;引入典型工况算例库和 AI 智能算法对人形机器人在能源领域生产现场运维水平的研发以及实验室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工,以实验室建设服务完成为准 。
2.3 招标范围内容:
( 1 )开发并搭建能源领域生产现场智能算法平台。
( 2 )开发并搭建能源领域生产现场智能运维模型研发平台。
( 3 )开发并搭建能源领域生产现场人形巡检机器人研发平台。
( 4 )开发并安装机器人与机器狗。
( 5 )提供支撑机器人实验的高性能计算与存储服务。
( 6 )提供实验室机房建设。
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CMMI-3 成熟度3级及以上认证、ITSS信息技术服务认证3级及以上,提供相应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相关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4日至2025-09-22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