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潮镇虹闸港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水系部分)采购公告(二)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2-NTJD-C2025-0037
项目名称: 平潮镇虹闸港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水系部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73.23773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6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平潮镇虹闸港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水系部分) 主要 包括虹闸港、 九圩港东竖河、沈脚界河、九圩港横河。本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虹闸港片区内虹闸 港东段及九圩港东竖河拓扑导流墙建设 。 具体 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及图纸 。 一旦 成交 ,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这三项。(须加盖公章)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
5.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0.磋商响应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必须同时持有安全B证) , 须 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6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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