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康乐小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黑龙江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康乐小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701G250909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康乐小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集发改字 [2023]21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县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集贤县住房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康乐小区 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 ;
2.3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道路382.186米,雨水管线373米,及配套建设路灯、绿化、检查井等内容。
2.4监理服务期限: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
2. 8 招标控制价: 129727.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连续 3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为 总监理工程师 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监理主要人员配置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其他组成人员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3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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