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南京分公司铁路电子产品综合产线(加装电梯)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南京分公司 铁路电子产品综合产线(加装电梯)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JL-NJJL-2025-1352-JT
- 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就 铁路电子产品综合产线(加装电梯) 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 采购内容
2.1 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项目地点等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维修/服务地点 | 备注 |
|---|---|---|---|---|---|
| 1 | 铁路电子产品综合产线(加装电梯) | 项 | 1 | 南京 | 1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及时的实施,成交方须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将设备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工程内容需包含电梯设备、运输、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取证;基坑开挖、基坑浇筑、开门洞、钢结构井道施工、脚手架租赁及搭拆、井道外封板(铝板);不锈钢大门套;土建修复;交钥匙工程。3、如报价人无钢结构施工相关资质,需委托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项目说明及相关要求
-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近3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违约,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谈判单位不在国铁集团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必须具有连续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由报名企业直接参与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及证明材料)报价产品须为全新成套设备,符合政府验收要求;所投品牌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曳引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报价人为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代理商时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4.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3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