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经济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提质增效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砀山经济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提质增效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经济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提质增效项目 EPC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02504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县天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 610室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梨都西路古城春天里小区东门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 联合体牵头人: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 联合体牵头人: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宿城区黄运路 190号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 239号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花山东路 2999号 联合体成员: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建筑业发展中心 1幢505号写字楼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淮北市南黎路 90号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宝山区梅林路 358号11幢B2019室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费率 %/元) | 92.70% (约 264195000元) | 98.12% (约279642000元) | 93.69% (约267016500元)
工期(日历天) | 360日历天,其中: ( 1)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包含图纸审查时间) ( 2)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含图纸审查时间) | 360日历天,其中: ( 1)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包含图纸审查时间) ( 2)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含图纸审查时间) | 360日历天,其中: ( 1)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包含图纸审查时间) ( 2)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含图纸审查时间)
质量标准 |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史 赛 | 韩可林 | 王 泉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 苏 需解锁06458 | 皖 需解锁02139 皖 234131454535 | 皖 需解锁01222 皖 234131455516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徐 曼 | 康汉进 | 禹 博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 苏 需解锁03538 | 皖 需解锁04658 | 皖 234161600228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 岩 | 叶联合 | 王晓东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 20211201055 | 20023500391 | 20213104233
综合评估得分 | 91.82 | 90.89 | 90.83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公示时间 | 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2日
招标代理费 | 2985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 : 30-5 : 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址 :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 13 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建管股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