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
重庆
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 已由 重庆市文物局以渝文物〔2024 〕 235号文件、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25 〕 1号文件(项目代码:2412-500111-04-05-92192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足石刻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足石刻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对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进行保护修缮,包括木架构修缮、墙体及墙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等修缮、顶部防水、台基台明地面等修缮、油饰、防虫防腐处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07.5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56.79万元。
2.4 招标范围: 对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进行保护修缮,包括木架构修缮、墙体及墙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等修缮、顶部防水、台基台明地面等修缮、油饰、防虫防腐处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 ;
4.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