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五一农场新建物流中心习艺楼(智能仓储)配套设施建设(二期)招标公告
河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省五一农场新建物流中心习艺楼(智能仓储)配套设施建设(二期) 已由 河南省中联集团公司以豫中联[2025]4号《河南省中联集团公司关于河南省五一农场新建物流中心习艺楼(智能仓储)配套设施建设的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河南省五一农场,现对该项目 (智能仓储)配套设施建设(二期)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五一农场新建物流中心习艺楼(智能仓储)配套设施建设(二期)。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采购内容:智能AGV(★潜伏机器人、潜伏机器人充电桩)、配套设备(胚布架、面料筐)采购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保期: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以下 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 1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个月内连续3个月 纳税和社保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 及社保证明的 承诺书原件。 )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3. 4 、投标人近三年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在全国内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3.5、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 通过 “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2) 投标单位需承诺 2022 年 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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