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分行智慧食堂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
陕西分行智慧食堂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JYZX-ZB-SN-2025-00020 )( 项目编号: SN250128/01)
公示结束时间: 2025 年 09 月 2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 (包)[001]陕西分行智慧食堂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需解锁,投标报价: 420.00 万元,质量: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7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需解锁,投标 报价: 442.508 万元,质量: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7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正奇晟业 (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投标报价: 442.80 万元,质量: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7 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 (正奇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 (正奇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的评标情况:经综合评审,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的评标情况:经综合评审,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 (正奇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综合评审,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 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 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 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 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 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和复印件;
3.6 异议应提交原件;
三、其他
1.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数量≥4 家,入选 2 家中标人;
2.有关单位对此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过期 不再受理;
3.本公示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 设银行龙 集采平台》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