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生产用房新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浙江
电力设施生产用房新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E2025093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力设施生产用房新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 电力设施生产用房新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 ,共 3 台,电梯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本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电梯制造、仓储、运输、二次搬运、装卸、配合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委托监检、成品保护、权威部门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售后服务,以及向招标人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和其他相关服务等交钥匙内容 。 交货地点:电力设施生产用房新建工程; 交货期: 货物供应及安装完成时间: 接到供货指令后60天内到货,并于到货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安装及调试;初步调试采用临时用电(建安工程初验前完成初步调试,具体配合土建总体进度安排完成),正式调试验收在永久通电后10天内完成。 本项目 招标预算价: 9 7.5 万元 ; 上限价: 89.7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实施能力 。
3.2 本次招标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单位或销售代理单位;2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内容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4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只能由一个电梯设备制造单位或销售代理单位和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内容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单位;b、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30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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