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宝坻区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4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L202224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物业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9日 至 2022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42号
方式:(1)现场获取文件;(2)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4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4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西环路交口东北120米
联系方式:常老师 29241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42号
联系方式:王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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