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实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一、项目编号 : H7FSCG25D01X0115 FS34082620250246号
二、项目名称 : 宿松县 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实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东一环东方盛世 B8幢502室
成交金额: 589800.0 0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589800. 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鳙鱼 品牌:松竹 规格型号:> 3cm,原种子一代 数量: 40万尾 单价: 650元/万尾 | 名称: 鳙鱼 品牌:松竹 规格型号:> 10 cm,原种子一代 数量: 40万尾 单价: 2400元/万尾
五、评审专家名单 :袁传生 ,刘小华,丁颖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收费标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 9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东北新城 安丰国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