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配套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佳荣竞磋(工程)2025-134
项目名称: 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配套工程 (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342000.00
最高限价(元): 3341717.8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配套工程 (施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42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配套工程 (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 期限:36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其他资质条件: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磋商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7、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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