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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河北

-

衡水市

发布时间:2025-09-22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HEBBFA202509150021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20万元(不含税),成交3名供应商,第一名份额50%,第二名份额30%,第三名份额20%。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供应商任一项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见附件1;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服务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对公司现有的保修期外的车辆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以及维护保养等。服务地点:衡水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200000 衡水市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50% 衡水市
第二成交供应商 30% 衡水市
第三成交供应商 20% 衡水市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车辆维修团队,车辆维修团队至少包含:

1钣金工1名,具备独立完成大型事故的修复能力;

2机修工2名,具备独立完成发动机及底盘故障的修理能力;

3喷漆工1名,具备独立完成全车烤漆能力;

4电路工1名,具备拆除全车线路、维修故障能力;

5其他人员1名,具备独立完成小修及保养能力。

所有人员不得兼职或重复,否则涉及人员按无效处理;

证明材料:钣金工、机修工、喷漆工、电路工、其他人员须提供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人员简介(注明具备上述能力);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6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当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不允许代缴,否则无效)。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 1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1辆应急救援车辆。

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1台换油设备。

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9月30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9月30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9月30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产品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车辆维修服务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万元。

证明材料:框架协议(含附件)、单一项目合同(含附件)中须包含车辆维修等内容、字段。(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订单扫描件(框架协议正文包含上述内容附件可不提供),缺一不可,日期、金额以对应订单为准;(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正文包含上述内容附件可不提供),日期、金额以合同为准;(3)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含税金额核算实施经验金额;
2.5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交通运营部门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二类或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

证明材料:须提供备案表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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