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水电公司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道路、围栏及防洪工程6标劳务分包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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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西北院水电公司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道路、围栏及防洪工程6标劳务分包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XBSD-JHGF-FS-[2025]-006)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道路、围栏及防洪工程6标劳务分包已于2025年09月22日完成了公开谈判采购及其相关评审工作,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确定成交单位。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候选成交单位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道路、围栏及防洪工程6标劳务分包
|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最终响应报价(万元) | 质量要求 | 工期 |
| 1 | 需解锁 | 1726.348068 | 符合要求 | 30天 |
| 2 | 需解锁 | 1738. 744533 | 符合要求 | 30天 |
| 3 | 需解锁 | 1774.899454 | 符合要求 | 30天 |
二、成交结果
标段名称: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道路、围栏及防洪工程6标劳务分包
1.成交单位数量:1家
2.成交单位名称:需解锁
3.成交单位地址:漂阳市天目湖镇天目湖工业园建业路5号2幢
4.成交标的情况: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工程(标段二)道路、围栏及防洪工程6标劳务分包。
5.成交总价:1726.348068元人民币。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贾九名、邓武涛、孙辰晔、魏金强、刘笑艳、李建刚、卓景波,共7位。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5日,共3日。
五、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5.1对以上结果有质疑的单位,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通过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5.2质疑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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