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非自行焊轨车感应加热正火装置购置(三次)采购方式公示
辽宁
-沈阳市
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非自行焊轨车感应加热正火装置购置(三次)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5-0617)
一、 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非自行焊轨车感应加热正火装置购置(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已落实。该项目A01包 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 附件1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 资质要求:A01包: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 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 质量保证能力:A01包:(1)加装正火装置后焊接正火热处理一体机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 标准号:TB/T1632.1-2014和TB/T1632.2-2014)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投标单位需提供加装正火装置后焊接正火热处理一体机至少一年以上的安全应用证明。
4. 业绩要求:A01包件:近5年在国铁集团工务系统内销售的同类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 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3.3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常州中车瑞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文件获取,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文件获取成功。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文件获取。
四、发布采购方式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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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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