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南环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宁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农区南环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石嘴山市惠农区审批服 务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 惠农区南环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惠审管 批字〔 2025〕 224 号 ) ( 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 惠农区南环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石审管批字〔 2025〕 150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石嘴山市惠农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 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自治区交通厅 燃油税及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 ,不足部分争取多方配套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嘴山市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惠农区南环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 惠农区。
2.3 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石大路,终点位于新安乐桥街三排桥,道路总长 1.488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19.5m,路面宽 18m。 建设内容:路面工程,新铺筑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 26784 m2,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22104m2,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2104m2;平面交叉工程及完善交安设施等 。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不包含冬歇期,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招标范围: 路面工程,新铺筑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 26784 m2,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22104m2,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2104m2;平面交叉工程及完善交安设施等 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 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 术标准) 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 等附属工程量。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一 个标段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 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 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 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 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 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 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 为 D 级;
(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 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 工企业,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 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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