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分拣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就自动分拣机采购项目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自动分拣机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ZZ52863HW00040091三、项目概述:为提升邮政寄递业务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压降成本、提升能力,支撑季度业务高质量发展,针对部分市县邮件处理中心和直投中心,仍为胶带机辅助人工分拣方式,生产作业效率低、用工多、耗时长等问题,拟启动自动分拣机采购项目。四、招标内容:详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预计首批订单数量首批订单总金额(万元)1模组带分拣机-格口1个0.7125280199.52模组带分拣机-格口2个0.836160133.763窄带分拣机-格口1个0.857059.54窄带分拣机-格口2个0.9100905PLC控制系统套8.55868.46拉包机台4.758387六面自动条码扫描装置台8.55868.48高速转弯传输机台6.175212.359供件料斗台1.9815.210单件分离机台190011高速直线传输机米0.41872.926合计688.036(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688.036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单价如高于单价投标限价,其投标被否决。(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十一)投标人须为制造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针对本项目、唯一性、时效性,格式自拟),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十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近三年至少有1个应用业绩。(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30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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