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尔塔拉河(达镇-贝乡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测)设计
新疆
业主单位
新疆博尔塔拉河(达镇-贝乡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博尔塔拉河(达镇-贝乡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测)设计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水费自筹,招标人为博乐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博乐市
2.项目规模:建设生态护岸,修复博尔塔拉河岸线20km;博尔塔拉河河道疏通10km及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
| E65270039001 | 新疆博尔塔拉河(达镇-贝乡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测)设计 | 本项目主要对新疆博尔塔拉河(达镇-贝乡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行地质勘察、测量、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取批复文件,且能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驻设计代表),并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本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项目负责人,并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且在公开期内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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