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城管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第二次)
重庆
江北城管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北城管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 已由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8-500105-04-01-676896)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设备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根据江北城管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需求,拟采购环卫车辆、设备及垃圾处理箱体等 设备货物 。
2.3 本次招标项目 货物采购 估算金额: 1292.3372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 但不限于 完成 本项目所采购 环卫 车辆 、设备 及垃圾处理箱体的 制造、运输、 车辆 上牌(不含车辆购置税、交货后的车辆保险) 、装卸、现场安装调试、成品保护、备品备件、 验收、 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培训、售后服务 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 6 交货期 : 45 日历天 , 以收到 招标人 订货通知为准。
2. 7 产品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 环卫 车辆质量保证期为 24 个月,垃圾 处理设施 质量保 证期 12 个月。
2.8 标段划分: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允许 投标人 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3.1.1 若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 项目投标 ,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 3.1.1 项的规定。
3. 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 、 人员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供货 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9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