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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5-09-26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浦城县乡村振兴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2]MY[GK]2025006

项目名称:浦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22,673.00元

采购包1(浦城县石陂、临江镇、古楼乡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836,64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36,648.00元

投标保证金: 18,366.4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1049900-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浦城县石陂、临江镇、古楼乡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18,552(亩) 浦城县石陂镇、临江镇、古楼乡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1,836,648.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浦城县永兴、莲塘镇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31,371.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31,371.00元

投标保证金: 21,313.71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1049900-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浦城县永兴、莲塘镇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21,529(亩) 浦城县永兴、莲塘镇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2,131,37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3(浦城县富岭、仙阳镇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10,20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10,205.00元

投标保证金: 19,102.0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01049900-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浦城县富岭、仙阳镇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19,295(亩) 浦城县富岭、仙阳镇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1,910,205.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4(浦城县官路、管厝乡、忠信镇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2,044,44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44,449.00元

投标保证金: 20,444.4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C01049900-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浦城县官路、管厝乡、忠信镇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20,651(亩) 浦城县官路、管厝乡、忠信镇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 2,044,449.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1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1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1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1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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