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村镇芦塘村张巷庄心路和石岗庄心路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潘村镇芦塘村张巷庄心路和石岗庄心路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潘村镇芦塘村张巷庄心路和石岗庄心路项目(二次) 采购 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采购 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1日 08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编号: czmgcg202509-044
项目名称: 潘村镇芦塘村张巷庄心路和石岗庄心路项目 (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69000.00 元 ;
最高限价: 1071040.54元;
采购需求:潘村镇芦塘村张巷庄心路和石岗庄心路项目(二次),新建长约 1670米,宽3.5米,厚18厘米混凝土水泥路。绩效目标:解决群众出行,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解决本村500户农户出行问题,提高交通生产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个日历天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 信誉要求: 供应商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5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被列入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7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1-7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1 0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