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青岛市海慈中医医疗集团本部及西院区膏方(含浓煎剂等)服务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业主单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00202502002030 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市海慈中医医疗集团本部及西院区膏方(含浓煎剂等)服务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01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010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01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01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青岛市海慈中医医疗集团本部及西院区膏方(含浓煎剂等)服务及配送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包;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如是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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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