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5210200028581-XM001
项目名称:南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2.4993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01 | 南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维修改造项目 | 332.499365 | 1 | 完成 南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维修改造项目 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 :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预留份额 ,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将不再承担其他工程任务;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供应商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5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