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2025年)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96-2025QY00SZ39
项目名称:清远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2025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远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2025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7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清远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2025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70,000.00 | - |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2025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2025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